2006-08-24 四
——G承钒钛(600357):增发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增发招股意向书》,其披露:
[发行方案]
发行数量:不超过22,000万股
发行价格:4.10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均价的算术平均值(4.09元/股)。
发行方式: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符合申购条件的原股东享有10:1比例的优先认购权。
风险因素中披露了主营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供应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含钒低(微)合金钢行业和钒、钛行业。
——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今天,《上海证券报》刊发周翀、商文的《IPO审核思路明晰 证监会关注税收利润等六要点》,其介绍了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一是税收方面。由于各地在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基础上,往往存在一些针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因此,凡企业在上市前三年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规定不符的,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发行人亦必须给出是否存在税务追缴可能的提示。
二是利润分配方面,要求企业对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予以明确,限制企业利用募集资金向老股东分红。因为有的企业将额度很高的上市前滚存利润确定为仅向老股东分配,造成用募集资金分红之实。
三是产权方面。对于名义为集体所有但实质为私人所有的企业,为避免企业采取奖励等手段量化输送给私人的情况,避免出现产权纠纷,监管部门在操作中,一般要求发行人出具省级政府的确认文件。对于一些将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的情况,要求发行人履行评估确认手续,并报送国资部门批准。
四是行业、企业持续表现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企业所处行业情况、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是土地方面。如企业在上市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一律要求予以纠正。
六是环保方面。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向都要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于重污染行业,要求出具环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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