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5 二
——G新钢钒(000629):取消分离交易转债中的特别条款(债券部分可转换为普通可转债)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公司债券转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特别条款的议案》,决定取消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公司债券转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特别条款。
新钢钒分离交易转债原方案(参本笔记2006-05-29)中包括公司债券转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特别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到期日的前12个月,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公司债券转为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方案具体条款将由董事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看来既想享受分离交易转债的好处,临到头又想不还本是不行的。本来分离交易转债就相当于两次融资(一是债权,一是股权),如果允许通过特别条款将普通债券又转为转债,则意味着又一次股权融资,那如何确定转股价格等条款、是否需要上发审会审核均成问题。
——沙隆达A(000553):收购报告书中对地方利益的保护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6日公告《收购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报告书中披露:
为优化国有存量资源配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做大做强中国化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中国化工、荆州市人民政府及沙隆达集团的多赢,经中农化与荆州市政府多次协商和沟通,双方同意沙隆达集团公司采取有偿转让形式成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5年5月20日,中农化与荆州市国资委签订了《沙隆达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中农化有偿受让沙隆达集团公司全部国有资产。
本次转让是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协议有偿转让,转让金额以经评估后的国有净资产为依据,协议价格为188万元,转让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
完成本次收购后,收购人作为沙隆达的实际控制人,不会改变沙隆达现有经营业务,亦不会直接参与沙隆达的经营管理活动,沙隆达完全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承诺不向荆州以外地区转移沙隆达集团资产,不出让沙隆达国有股份。
完成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继续保留沙隆达集团公司在荆州市的独立法人地位,立中当地发展,纳税关系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本资收购中,收购人负责接收沙隆达集团公司2004年12月31日之前在册的全部国有身份职工,保证重组后沙隆达集团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欢迎交流与讨论,请发邮件:shenchunhui@2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