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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8

——天威保变(600550):天威英利完成第一轮私募

20061012日、18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公告《关于修改天威英利合营合同和章程的公告》、《关于进一步修改天威英利合营合同和章程的公告》。

第一份公告披露: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英利"),是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Yingli Green Ener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共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其中开曼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公司于2006829日披露了与开曼公司签定《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合同》和《章程》的有关公告,依据《合营合同》和《章程》的有关规定,20061010日,本公司与开曼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补充合同》和《章程修正案》,主要补充修正了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天威英利的注册资本为壹亿零陆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RMB106,480,000
    2
、双方在注册资本总额中的认缴出资额及所占份额(下称"出资比例")如下:
    1
)本公司认缴肆仟玖佰万元人民币(RMB49,000,000),相当于天威英利46.02%的股权;
    2
)开曼公司认缴相当于伍仟柒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RMB57,480,000)的等值美元现汇,相当于天威英利53.98%的股权。

    
双方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其余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由开曼公司认缴。开曼公司应实际缴纳的金额为相当于壹亿叁仟零玖拾肆万元人民币(RMB130,940,000)的等值美元现汇,其中:陆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RMB6,480,000)进入天威英利的注册资本;剩余壹亿贰仟肆佰肆拾陆万元人民币(RMB124,460,000)计入天威英利的资本公积金。开曼公司应在本合同获得审批机构批准后三十日内分两笔足额缴纳上述应实际缴纳的金额。
    
双方同意,如果开曼公司未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一家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双方应就其在天威英利的持股比例另行协商。
    3
、尽管有上述规定,双方同意均不得将其在天威英利注册资本中拥有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转让予与天威英利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第三方。
    
第二份公告披露:

本公司于20061012日披露了《关于修改天威英利合营合同和章程的公告》,现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和开曼公司对于合营合同和章程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如下:"

    1天威英利的投资总额为陆亿元人民币(RMB600,000,000)。

    2、天威英利的注册资本为贰亿叁仟零玖拾肆万元人民币(RMB230,940,000)。

    3、天威英利的注册资本已全额缴清。双方在注册资本总额中的认缴出资额及所占份额(下称"出资比例")如下:

    1)本公司认缴肆仟玖佰万元人民币(RMB49,000,000),相当于天威英利46.02%的股权;

    2)开曼公司认缴相当于壹亿捌仟壹佰玖拾肆万元人民币(RMB181,940,000)的等值美元现汇,相当于天威英利53.98%的股权。

    双方同意,如果开曼公司未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一家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双方应就其在天威英利的持股比例另行协商。

    4、尽管有上述规定,双方同意均不得将其在天威英利注册资本中拥有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转让予与天威英利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第三方。

    据业界分析,此次变化是因为英利开曼已经完成海外私募的第一阶段工作,募集资金约170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3094万元,这部分资金现在全部增资进入天威英利;在天威英利注册资本中,英利开曼认缴的相当于人民币18194万元等值美元现汇中的13094万元,就是此次海外私募第一阶段募集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募集是在9月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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