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30 一
——天安平煤IPO:国企改制上市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其披露:
[滚存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最后一次审计基准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老股东享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最后一次审计基准日之后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于2006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465,953,557元已经全部分配予老股东。
利润分配政策:经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每年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派不少于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关联交易]
公司与平煤集团仍存在若干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集团采购入洗原煤(占本公司同期生产冶炼精煤用入洗原煤的比例为22%)、煤炭销售、煤炭产品代销、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材料销售、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工程建造服务。
公司于1998年设立时,高庄矿及大庄矿的资源尚未枯竭,平煤集团所投入的高庄矿及大庄矿的资产经评估后总资产增值171.85%,2004年由于高庄矿、大庄矿资源枯竭,本公司将其出售给平煤集团,其资产经评估后总资产减值13.30%。
[同业竞争]
1、平煤集团十三矿、朝川矿公司、香山矿公司的煤炭产品均由本公司代销,已有效避免了其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待本次发行上市后以募股资金收购的方式彻底解决。
2、平煤集团二矿、高庄矿公司、大庄矿公司、三环公司及香山公司资源已枯竭,与本公司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3、平禹煤电因煤种、煤质不同,与本公司煤炭产品相互之间不具有可替代性,因此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4、平煤集团梨园矿与本公司煤炭产品销售区域不同,与本公司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5、天力公司因其煤种不同、即将停产原因,与本公司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6、瑞平煤电属煤电配套项目,与本公司不会构成的同业竞争(全部用于瑞平煤电的电厂发电)。
7、永平煤电尚未运营,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集团独立生存能力]
平煤集团2005年度及2006年1-6月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且主要投资收益均来自发行人,平煤集团自身的盈利能力较差。
[采矿权处置]
本公司部分矿的采矿权,其采矿权价款系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复采用“上缴资源资产租金”的方式支付,具体是每年暂向国家上缴资源资产租金1474万元,公司按实际支付金额列主营业务成本,该安排将于2008年到期。到期,采矿权价款支付方式可能如下:一是继续采用该方式;二是按原来的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值,扣除已缴纳的资源资产租金后,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采矿权价款;三是重新进行采矿权评估,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按评估结果向国家支付采矿权价款。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按用途分为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种,其中动力煤用于发电、建材、轻工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
——亚泰集团(600881):整体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 外资有增持权
2006年10月1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水泥产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披露:
为了抢抓东北水泥行业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做大做强公司水泥产业,2006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爱尔兰CRH公司在长春市签署了合作意向书,CRH公司拟购买本公司所属全部水泥企业26%的股权,并将拥有在3年以后进一步收购本公司所属全部水泥企业股权至49%的选择权,CRH将分别有在财务、经营和董事会层面的代表。
CRH本次拟收购的本公司所属水泥企业共包括8家企业,分别是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哈尔滨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构筑了从石灰石开采、熟料生产、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包装制品到水泥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了在吉林省(长吉经济带)、黑龙江省(哈大齐经济带)的市场布局。
亚泰集团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与CRH公司的资本联合,与CRH公司共同进一步做大做强亚泰集团水泥产业。
本意向书签署后,本公司将与CRH公司进一步就上述事宜进行磋商,待条件成熟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宜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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