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4 四
——美的电器(000527)股权激励:增加激励对象
2006年12月9日,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的修改
原方案中: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在考核年度结束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经监事会核实后,按照下表所示名单和比例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 股票期权占授 标的股票占授
姓名 职 务 票期权数 予股票期权总 予时公司总股
量(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方洪波 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600 12.00% 0.95%
2 蔡其武 董事、副总裁 300 6.00% 0.48%
3 张 权 董事、商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300 6.00% 0.48%
4 李东来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300 6.00% 0.48%
5 吴文新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6 伍光辉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7 岑 江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8 王 峰 商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9 杨景涛 商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0 向卫民 压缩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1 伏拥军 压缩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2 陆剑峰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30 2.60% 0.21%
13 杨九铭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00 2.00% 0.16%
14 向春江 董事局秘书 100 2.00% 0.16%
15 赵 军 财务负责人 100 2.00% 0.16%
16 肖明光 制冷本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17 张赵锋 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18 凡孝金 商用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19 陈正春 压缩机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小计 3140 62.80% 4.98%
董事局主席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 1860 37.20% 2.95%
总计 5000 100.00% 7.93%
现修改为: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在考核年度结束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经监事会核实后,按照下表所示名单和比例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 股票期权占授 标的股票占授
姓名 职 务 票期权数 予股票期权总 予时公司总股
量(万股)量的比例(%)本的比例(%)
1 方洪波 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600 12.00% 0.95%
2 蔡其武 董事、副总裁 300 6.00% 0.48%
3 张 权 董事、商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300 6.00% 0.48%
4 李东来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300 6.00% 0.48%
5 王金亮 洗衣机公司总经理 200 4.00% 0.32%
6 李士军 冰箱公司总经理 200 4.00% 0.32%
7 吴文新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8 伍光辉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9 岑 江 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0 王 峰 商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1 杨景涛 商用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2 向卫民 压缩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3 伏拥军 压缩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 2.60% 0.21%
14 陆剑峰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30 2.60% 0.21%
15 杨九铭 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00 2.00% 0.16%
16 殷必彤 洗衣机公司副总经理 100 2.00% 0.16%
17 佘俊波 冰箱公司副总经理 100 2.00% 0.16%
18 向春江 董事局秘书 100 2.00% 0.16%
19 赵 军 财务负责人 100 2.00% 0.16%
20 肖明光 制冷本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21 张赵锋 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22 凡孝金 商用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23 陈正春 压缩机事业部财务总监 75 1.50% 0.12%
24 丁 峰 洗衣机公司副总经理 75 1.50% 0.12%
25 李云海 冰箱公司总经理助理 75 1.50% 0.12%
26 黄志刚 冰箱公司财务总监 50 1.00% 0.08%
27 夏 毅 洗衣机公司财务总监 50 1.00% 0.08%
小计 3990 79.80% 6.33%
董事局主席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 1010 20.20% 1.60%
总计 5000 100.00% 7.93%
(二)关于禁售期的修改
原方案中: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局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修改为: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有关禁售期的规定。
目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局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公司章程》的规定。”
简析:
第一项调整是分配比例调整,调减董事局主席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所获得股票期权总数量850万股,增加了8名明确的激励对象,“享受”这850万股,主要为洗衣机公司和冰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财务总监。其实这8个人以后分配时也可以算在“董事局主席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但这次还是单独调整出来了。
第二项调整目前看没有区别,但确实应该如此才能适应将来可能的变化。
(欢迎交流与讨论,请发邮件:shenchunhui@263.net或前往:讨论区—“春晖投行在线”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