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9 五
——宝新能源(000690)2006年年报:股权激励导致股东权益调节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2006年年度报告》,其披露: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股份支付
经公司200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6年9月4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为2,700万股,有效期为4年,其中自授予日满一年行权20%,自授予日满两年行权30%,自授予日满三年行权50%。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由于公司对首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没有现行市价,也没有相同交易条件的期权的市场价格,所以本公司采用的是期权定价模型的方式估计。期权定价模型估计确定的授予日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各期的剩余期限、无风险利率及股票波动率等参数如下:
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日2006年9月8日的股票收盘价为9.35元。
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为10.85元。
各期的剩余期限:依据激励计划,各期股票期权的剩余期限如下所示:
━━━━━━━━━━━━━━━━━━━━━━━━━━━━━━━━━━━━━━━━━━━━━━━━━━━━━━━━━━━━
期数 行权期间(年) 平均年化剩余期限(年)
第一个行权期 1-2年
1.5
第二个行权期 2-3年
2.5
第三个行权期 3-4年
3.5
━━━━━━━━━━━━━━━━━━━━━━━━━━━━━━━━━━━━━━━━━━━━━━━━━━━━━━━━━━━━
无风险利率:假设激励对象为了将来行权所准备的资金在不能获得公司财务资助的情况下,分期自行筹集每一个行权期的资金,取零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1.8%,作为无风险利率,将其进行复利转换代入公式计算。
股票波动率:基于公司2001年以来股票价格走势稳健,该段时间内股票的历史波动率更能真实反映股票风险程度。因此模型中采用自2001年以来的股价计算其历史波动率更能客观反映期权公允价值;在计算日波动率的基础年化成年波动率代入期权计算公式计算。
经计算,公司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期权在2006年9月8日的公允价值结果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上述估计结果,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及2006年存续时间计算,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的资本公积1,582,210.96元,减少了2006年末的未分配利润1,582,210.96元。
(2)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据此公司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形成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355,767.02元,由此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1,355,767.02元。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日常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进行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核算,这样从财务报表上更能真实体现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按该准则要求,公司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将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按成本模式进行确认和计量。由于在成本模式下土地使用权摊销和房屋建筑物折旧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与原来一致,因此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变动影响。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公司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要求进行摊销,而不再随同房屋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于2006 年度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完成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定价模型的方式估计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此项政策将会减少公司当期利润和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将由目前现行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变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范围,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对于因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与负债计税基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将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核算。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光华控股(00546)2006年年度报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调整大幅降低净资产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年报,其披露: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一)关于 2007 年 1 月 1 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 2007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110,250,713.96元(其中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288,209.85元,苏州太湖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7,962,504.11元)应全额冲销,并调减母公司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2007年1月1日的认定成本。
2、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据此公司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755,621.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724,976.73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30,644.35元。
3、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享有的权益为2,829,728.58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2,829,728.58元。此外,由于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生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少数股东权益30,644.35元,新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为2,860,372.93元。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长期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的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三)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光华控股2006年度报告显示其2007年1月1日调整后的股东权益约1.2亿元,而去年12月31日为约2.27亿元,原因就是年报中提到的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进行了调整。
——南化股份(600301)2006年年度报告:不受新准则任何影响 因定向增发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年报,其披露: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没有发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影响的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由于公司正在实施定向增发股票融资方案,公司发行方案承诺“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因此,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定向增发股票完成后,择机再实施利润分配。
——华北高速(000916):持续以募集资金周转贷款
今天,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其披露:
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暂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对公司5亿元贷款进行周转的议案。由于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尚未落实,建议继续以5亿元募集资金对贷款进行周转,一旦投资项目落实,公司将恢复银行贷款,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该措施每年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00万元。
——新希望(000876):对拟收购企业企业委托贷款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信银行向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贷款38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支持该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的短缺,本公司拟委托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向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贷款3800万元。其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如下:
委托方: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方: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
贷款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贷款期限:三个月
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本次贷款将由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自然人刘延云先生以其拥有的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的63.4%股权作质押。
关于新希望收购该公司的具体计划参见本笔记2006-12-26。
公告中提到的“由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似乎应该更准确的表达为提供保证担保。
从公告看,该笔贷款设置了两重担保,一个是保证(人保),一个是质押(物保)。《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欢迎交流与讨论,请发邮件:shenchunhui@263.net或前往:讨论区—“春晖投行在线”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