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6 二
——*ST屯河(600737):非公开发行用于偿还因债务重组而对控股股东的借款(控股股东债转股)
今天(2006-02-06),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同意将已经经过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发行价格条款”做部分修改:原募集资金使用条款内容是“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截至本次定向发行董事会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现修改为:“本次发行价格为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即6.14元/股。”。
经公司研究同意将已经经过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募集资金使用条款”做部分修改:原募集资金使用条款内容是“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因债务重组而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部分将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持有的内蒙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现修改为:“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因债务重组而对中粮集团的借款”。
……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中粮财务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债权88,000万元转让给中粮集团的议案》;
根据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中粮财务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债权转让给中粮集团的议案》,中粮集团、中粮财务和新疆屯河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粮财务将由《债务重组协议》产生的对新疆屯河138,950万元债权中的78,000万元转让给中粮集团。
由于在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中修改了“募集资金使用条款”的部分内容,为了能促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成功,公司同意将中粮财务《债务重组协议》产生的对新疆屯河138,950万元债权中剩余的60,950万元中的10,000万元转让给中粮集团。至此,中粮财务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债权合计88,000万元转让给中粮集团。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中粮财务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债权转让给中粮集团的议案》不再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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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变更为主要用于偿还因公司债务重组而对中粮财务形成的巨额负债,所以经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需撤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需重新审议。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对中粮财务的借款本金,公司2007年度财务费用支出将大大减少,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偿还债务后,公司资产质量大大改善,独立融资能力大大增强,对中粮集团的资金依赖度大大降低,有利于使公司尽快尽早甩掉历史包袱,从根本上减少与中粮集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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