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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0

——新大洲A000571):合营企业不能并表影响收入规模

2006316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6年度年报,其披露: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 
对合营企业的长期投资,取消比例合并法。执行新准则后,合并报表将减少合并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报表,将会对我公司的资产、负债的构成及总规模、现金流量和主营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及利润构成产生重大影响。
    (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执行新准则后,将会对母公司的报表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就新大洲A来说,新大洲本田的经济活动是由新大洲A和日本本田双方共同控制,因此新大洲本田是新大洲A的合营企业。根据原会计制度,新大洲A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将新大洲本田合并在内,根据50%的持股比例,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其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根据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是其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故而对原采用比例合并法的合营企业,只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有关投资损益。虽然这一改变并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但对其资产与收入的规模、主营业务的结构和盈利能力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在范围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子公司投资,即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对合营企业投资,即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对联营企业投资,即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四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两类:一是对子公司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投资外,其投资成本在持有期间基本上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两类:一是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差额不要求调整投资成本;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取得投资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应随着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准则中规定投资企业需要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损益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后计算确定,有关调整因素包括如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同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等。但考虑到实务中的具体情况,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重要性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准则中规定的原则确认投资损益的,可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同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无法按照准则中规定进行核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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