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春晖投行笔记

——2010-01-25

——中青宝IPO因迟延缴税而被追缴纳滞纳金的潜在税收风险 2006 年收入延迟确认导致263.35 万元应缴未缴税费

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天[2010-01-25]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公告:  

[因迟延缴税而被追缴纳滞纳金的潜在税收风险]

本公司存在对2006 年的收入延迟确认的情况,延迟确认的收入已进行了追溯调整,因此公司报表显示在2006 年度末尚有263.35 万元应缴未缴税费(其中增值税260.75 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2.6 万元),上述税费已于2007 年和2008年缴纳完毕。迄今为止,公司未因此而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但未来存在因上述迟延缴税事宜而被征收滞纳金或被处罚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宝德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张云霞已出具承诺:若中青宝网因在上市之前的税收缴纳事宜将来被主管税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均由其承担。

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于2009722号出具了《证明》,表示公司在纳税期间(二OO六年一月一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分别于200956日和714日出具《税务状况证明》,表示公司在200611日至2009630日期间,按时申报各项地方税款,没有因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反馈意见》重点问题5请发行人说明并在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2006年存在260多万应缴未缴税费的情况,披露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对发行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是否依法纳税发表意见。 )

 

《反馈意见》重点问题13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不同业务类型的收入构成,结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充分说明每一种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方式、流程、会计政策。请会计师、保荐机构对相关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