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2 五
——力生制药IPO:主业医药 保留房地产业务待全部产品销售完毕后放弃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今天[2010-04-02]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力生置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在2007年之前未产生营业收入,2008年开始产生房地产业务收入。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力生置业的房地产项目在2008 年度确认收入,公司2008 年度核算房地产业务收入13,570.33 万元,占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22.98%。公司2009 年度产生房地产业务收入6,894.87 万元,占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11.61%。但是房地产业务并不是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力生置业现有房产项目开发完成,全部产品销售完毕后,力生置业拟放弃房地产开发业务, 力生制药将对力生置业进行清算注销。
[力生制药控股子公司力生置业房地产业务的经营风险]
(一)产品质量风险
产品质量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是房地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备基础。根据力生置业与承购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力生置业应按照《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公司开发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承购人经济损失,公司应按约定赔偿承购人;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公司责任的,承购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公司工程产品质量(包括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的高低对公司的经营具有较大的影响。
(二)产品销售风险
房地产的销售不仅取决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还直接受项目的市场定位、经济发展情况及同质楼盘供应情况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业的开发周期往往较长,而市场情况瞬息万变,若力生置业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变化趋势,则可能出现所开发的产品不符合市场需要,导致销售不畅的风险。
另记:于2008年8月28日公告招股书的“川润股份”于2007年转让其持有的房地产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