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春晖投行笔记

——IPO案例:海联讯(二次上会通过企业)(20111104公告)

一、盈利预测应对季节性特征

公司2011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报告期内下半年经营业绩明显优于上半年,尤其第四季度经营业绩高于前三季度。因此,公司就2011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盈利预测,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深鹏所股专字[2011]0542号)。

20111-6月,公司经审计已实现营业收入11,999.25万元,净利润1,039.47万元;20117-9月,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1,001.87万元,净利润2,443.07万元;公司20111-9月营业收入合计为23,001.12万元,占2010年全年的76.02%,净利润3,482.54万元,占2010年全年的71.86%

依据公司目前已签订正在履行的合同(预计201110-12月可确认收入金额为8,019.31万元),已中标即将签订并履行的合同(预计201110-12月可确认收入金额为3,716.61万元),公司预测2011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737.04万元,比2010年度增长14.81%2011年全年净利润5,809.16万元,比2010年度增长19.87%

公司盈利预测是以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本公司200820092010年和20111-6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以公司20117-9月未审财务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经营条件和环境为依据,遵循盈利预测各项假设的前提下,排除其他非公司可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着谨慎、稳健原则编制的。

本公司盈利预测的假设合理,盈利预测结果遵循了谨慎原则,并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尽管如此,2011年公司最终经营结果是否一定达到盈利预测水平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时不应过于依赖盈利预测。

二、二次上会项目在审核中必然被反馈的事项

“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之12分别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前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未予核准的主要问题的落实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的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差异情况,并解释说明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第一次上会被否决意见为: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基础网络构建、专业应用系统、企业级一体化信息平台、技术服务与支持四大类。根据招股说明书的业务分类,申请人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实现的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约50%,而审计报告显示核心技术实现的软件开发与销售收入占比不足10%。创业板发审委会议认为申请人核心技术实现销售收入占比不高,核心竞争力不突出,可能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和募投项目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申请人所存在的上述问题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消除红筹架构后被关注的问题

反馈意见:“2008 4 月,发行人前身深圳市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有限”)由外商独资有限公司更为内资企业。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海联讯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后股东及相关权益人实际拥有的权益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海联讯有限及有关涉及红筹架构的境外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海联讯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是否需补缴企业所得税。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二次上会时对公司重新业务定位

对于一家拟二次申报的企业,原《招股说明书》关于公司的业务定位未能突出公司的竞争优势,混淆了产品功能与业务模式之间的关系。

经过多次讨论,项目组重新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了定位,突出公司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主导产品情况表

   前次申报公司定位描述为:智能电网服务商和IT 服务商,该描述中智能电网服务商和IT 服务商在业务范围上存在一定的重叠,存在一定不恰当性。公司为系统集成商,是以解决方案形式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因此重新描述了定位,公司为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