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投资银行业务理论与实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解读

 

本条规定的是公司成立不能时产生债务的承担问题。总体上讲,公司不能成立的,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全体发起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