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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时,对申报材料有何数量及格式要求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2013年11月28日
为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方便申请人申报,现就申报材料数量及格式明确要求如下:
1.受理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全套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1份重组报告书(复印件)。
2.报送反馈意见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
3.报送上会稿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5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
4.报送落实重组委意见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