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审核会议注意事项
欢迎您来到中国证监会上市一部参加并购重组委审核会议,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财务顾问向上市一部综合处递交上会申请材料时领取本文件,请财务顾问在会议过程中组织参会各方严格执行,相关情况将在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中予以体现。
一、会前事项
1. 在会前等候期间,请财务顾问组织参会人员在综合处指定会议室等候。
2. 请财务顾问组织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办公区内工作秩序,在会议召开期间,不要在会议室门口守候,不要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接打电话。
二、会中事项
1. 申请人陈述阶段,综合处人员带参会人员进入会场,进场人员不超过8人,陈述时间不超过45分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综合处联系。
2. 进入会场后,参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调制静音状态,全程禁止接打电话、录音、录像,如发现违规者,会议召集人有权建议暂停审核会议。
3. 请指定1名参会人员向委员介绍参会人员,召集人提出问题后快速协商好回答人员,陈述内容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三、会后事项
1. 陈述结束后,请申请人代表、财务顾问代表在会议室等候召集人宣布结果。
2. 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与交易所联系公告事宜,财务顾问将上会申请文件取回。
3. 如有审核意见,综合处将在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部门函件形式反馈给申请人。
4. 重组委书面审核意见的回复事宜请联系综合处人员。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上市一部综合处,联系电话:
010-8806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