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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回购的六大功能

                                                                                    沈春晖 

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重要的资本运作工具,一般而言具有以下六项基本功能。

 

    一、稳定股价

当上市公司股价被市场低估时,可以通过股份回购来调节股票供应量,稳定股价。公司以市价回购股份表明公司认为股价被低估,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股票具有投资价值的信息。当前我国有些行业的股票估值过低、部分股票市价低于净资产,可以考虑使用回购手段。

 

    二、优化资本结构

股份回购是一种股本收缩的调整方法,可以用来调整财务杠杆,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在现金流充裕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回购股份来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利润分配手段

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公司利润分配的主要手段。从税收角度考虑,出售股票获利时征收的资本利得税(美国过去为20%,我国为0)往往低于现金分红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美国过去为40%,我国为20%)。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继续持股的股东所持股票价格提升,且相关的资本利得税递延到股票出售时缴纳。

 

    四、实施股权激励时的股票来源

实施美国式的标准“股票期权”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是股票来源问题。在成熟资本市场国家,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将其作为“库存股”处理,使其成为实施股权激励时的股票来源。在我国《公司法》修改之前,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必须注销,此功能尚难以发挥。

 

    五、反收购的重要手段

当上市公司面临敌意收购时,管理层可以将股份回购作为反收购的措施。上市公司以比市价更高的价格公开要约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会造成公司股价飚升,从以提高恶意收购者的收购成本。在另一方面,也可以因为市场可流动的股份减少而使恶意收购者难以获得足以取得控制权的必要股份数。

 

    六、为异议股东提供选择权

当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利益发生严重冲突时,少数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这在公司法上被称为“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公司在决议合并时。我国《公司法》尚对此没有规定,但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有所体现。

 (200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