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一、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
1.
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股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经营风险分析、发展战略、筹资用途、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说明、发行上市方案等;相关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如适用)、公司章程、申请人及中介机构联络表;
2. 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如适用)
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设置以及国有股减(转)持的相关批复文件(如适用)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适用)
5. 近三年(主板)或两年(创业板)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6. 境内法律意见书
7. 招股说明书(草稿)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活页装订,并附一张光盘。申请报告、境内法律意见书均应为原件,其余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副本,副本须经律师鉴证。
二、境外增发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
1.
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概况、股本结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筹资用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营风险分析、业务发展目标、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申请人及中介机构联络表;
2.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减(转)持的相关批复文件(如适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适用)
4. 近一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5. 境内法律意见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活页装订,并附一张光盘。申请报告、境内法律意见书均应为原件,其余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副本,副本须经律师鉴证。